随着白莲教主吕弼一案的落幕,嘉靖也将一干人犯勾决,身送东市枭首示众,而且嘉靖还将下令将此案的始末编撰成书,同时重修修订钦明大狱录,将此案也一并纳入钦明大狱录中去。
所谓钦明大狱录,就是李福达案的始末,当年嘉靖下令编纂《钦明大狱录》来记录此案之始末。此书包含了具体的案情,官员的审理过程,皇帝针对此案所下旨意,证人证言供词等内容。阐述案件审理的六次流程与皇帝的答复与态度,对证人的前后供词进行比对,指出前后供词的差异,分析这些差异对案件最终审定的影响。详述对与案证人与官员的定罪与处罚,结合大明法律解释这些惩罚的合理性。
说白了就是嘉靖当年加强自己权威的的一种手段,李福达案的翻案,是嘉靖当年对朝臣的一次重大胜利,但是对于此案,嘉靖还是有些担心的,嘉靖的担心就是一旦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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