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慕华点头说:“派克的钢笔,就是不会写字的大老粗也喜欢,它值钱呐!”
说完李慕华就抽出一本书,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,依旧是规规矩矩的楷体,他很讨厌那些艺术体,草书。
“喏,这下看见我写字了吧!”
让几人都看见自己写的字后,李慕华又将书合上,拧上钢笔递给冯盛文,他只是想蹭钢笔签个名而已。
冯盛文却没接,笑眯眯的说:“看在字的份上,笔送你了!”
李慕华想起这钢笔的价格,要是国内买估计还得翻上两番,有些踌躇:“这不好吧?”
“一只钢笔而已,我多的是,你要是时常拿它出来写写书,对我来说就更是件好事,再说你书里不也写了‘宝剑赠英雄’?”
“我好笔赠良作,正合适!”
冯盛文含笑看着李慕华,因为他想起李慕华上次寄来的手稿全是铅笔字,现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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