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手的律师被彻底打懵了,一时找不到辩解的方法,只能紧抠法律,说没有类似的条款,应该认可遗嘱。
妃英理律师当庭表示,苏芳红子作为一个慈善家,遗产理所当然的应该交给慈善基金。
只有自私自利的杀人犯苏芳红子,才会想把遗产交给蓝川冬矢。
要知道,蓝川冬矢是一个着名歌手,并不缺钱。
苏芳红子除非对他心存愧疚,否则无论如何不会把遗产给他。
对方律师大叫,“反对,反对,这是臆测,是诬蔑。”
裁判官认可,“原告律师,请注意言辞。”
妃英理律师老老实实的致歉,“不好意思,这些话太过于顺理成章,一不在意就脱口而出了。”
不过这话语里,依然给人挖坑下套。
什么叫顺理成章?
不就是说苏芳红子会遗产交给蓝川冬矢,只有愧疚这一个理由吗?
否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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